• 索引号
  • 01525503-0/20231122-0001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 文号
  • 保发改基础〔2023〕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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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龙发改能源〔2023〕32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满足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水电硅项目生产用电需求,保障项目按期投产运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

三、项目法人及代表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思锋。

四、建设地点

龙陵县龙山镇。

五、接入系统方案

按北京国宏英杰国际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出具的《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英杰保山审〔2023〕68号)明确的接入系统方案实施。

六、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架空线路

1.新建110千伏架空输电线路11.6km,其中Ⅰ回线路5.7km、Ⅱ回线路5.9km。导线采用2×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

2.改造35千伏大勐线(110千伏大坪子变电站至勐梅河二级电站35千伏线路)#56-#57段长0.81km、#60-#61段长0.3km;改造35千伏大竖镇线(110千伏大坪子变电站至110千伏镇安电站,T接1号竖井35千伏线路)#13-#14段长0.8km。导线采用LGJ-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

(二)电缆

新建110千伏电缆线路0.6km,其中Ⅰ回线路0.3km、Ⅱ回线路0.3km。采用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聚乙烯外护套单芯电力电缆YJLW03-110kV-1×630。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908.92万元,资金来源为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八、建设工期

2024年2月—2024年5月。

九、已取得支持性材料

(一)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路径走向的意见。

(二)保山市能源局关于《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请出具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行业意见的函》的复函。

(三)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路径走向的批复》(龙政复〔2023〕163号)。

(四)《龙陵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龙稳评备字〔2023〕14号)。

(五)北京国宏英杰国际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出具的《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英杰保山审〔2023〕68号)。

十、项目核准的说明

(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3.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项目自核准文件发文之日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发文之日2年内未开工建设,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提请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转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五)其他意见详见:北京国宏英杰国际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出具的《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意见》(英杰保山审〔2023〕68号)。

十一、有关要求

(一)根据《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110千伏赧场变电站至永昌硅业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建设路径走向的意见》,该项目塔基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请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架空线路塔基涉及占用耕地后备资源地块127.34平方米、占用耕地64平方米,需优化避让;下阶段,项目业主单位应分别向省、市、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查询该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遵循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并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该项目跨越杭瑞高速公路、国道G219线等多条公路,多处跨越110kV及以下输电线路,以及跨越民房等其他建构筑物的,跨越方案未取得业主同意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四)请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五)请项目业主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