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
你单位《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保山支队昌宁中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消〔2023〕0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保山支队昌宁中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保山支队昌宁中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法人代表:武红斌。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昌宁县森林消防中队(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武华路南小区134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为1357.72平方米,其中:建设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车库、器材库1栋,建筑面积956.54平方米;建设1层钢结构器材库房1栋,建筑面积266.8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水池水泵房1栋,建筑面积134.38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70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536万元;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以外部分由省财政厅配套。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1月-2024年12月。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相关前期工作,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