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气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保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气发〔2023〕47号)文件已收悉。经我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气象局,法人代表:尹洪波。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气象局和五县(市、区)气象局。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保山市气象局建设和各县(市、区)气象局分别新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各1套。其中:市级建设主要包括10个部分:大屏显示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远程视讯会议系统,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系统,供电系统,空调系统,预警发布软件系统、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辅助支撑软件系统本地化部署,综合业务平台,综合布线系统;各县(市、区)建设主要均包括9个部分:大屏显示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远程视讯会议系统,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系统,供电系统,空调系统,预警发布软件系统、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辅助支撑软件系统本地化部署,综合布线系统。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762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补助投资1673万元,地方投资89万元。
七、建设年限:2024年。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办理相关手续。
此文件不作为融资依据,不能用于任何借款担保,不能转让。在项目法人完成可行性论证前不作为施工和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依据。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