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
你单位《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保山支队隆阳中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消〔2023〕01号)已收悉,为提升我市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战备和保障水平,弥补队伍救援能力建设的短板不足,同意实施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保山支队隆阳中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保山支队隆阳中队消防车库、器材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法人代表:武红斌。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森林消防中队(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南路124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设面积共1196.23平方米,其中:建设原有砖混结构库房1栋,重新合理规划原有库房功能布局,充分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建筑面积为68.89平方米;建设2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消防车库、器材库1栋,建筑面积992.96平方米;配套建设水泵房1栋,建筑面积134.38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20万元。其中,资金来源为拟申请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496万元;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以外部分由省财政厅配套。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01月至2024年12月。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前期和报批工作。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