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保山7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项目场外线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腾发改发〔2023〕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保障保山7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项目生产用电需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地点
保山产业园区腾冲园中园(隆阳区永盛街道长岭岗)。
三、接入系统方案
按《保山工贸园区配售电有限公司关于保山7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实施。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110kV电缆输电线路0.8km,主要技术标准:ZRA-YJLW02-Z-64/110-1×300mm²。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98.16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腾冲市财政资金。
六、其他
接件后,请项目业主单位尽快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并按程序报批后抓紧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