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板桥、辛街、蒲缥、潞江法庭修缮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投资〔2022〕214号)文件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法检系统三项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云政法通〔2020〕19号)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云南省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计划的通知》(云高法通〔2022〕30号)文件要求,经组织专家审查,结合项目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板桥、辛街、蒲缥、潞江法庭修缮工程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法人代表:赵加卫。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板桥镇、辛街乡、蒲缥镇、潞江镇。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板桥法庭修缮内容:诉讼服务大厅门窗老化脱落,拆除更换28平方米;地砖空鼓脱落后,拆除更换117平方米;二楼阳台防水层开裂,铲除更换35平方米;诉讼服务大厅因钢骨架老化,拆除改造65平方米;排污管老化,拆除更换69米;诉讼服务窗口改造3个;围墙开裂、起皮、脱落铲除,并更换为法庭文化彩绘图156平方。
(二)辛街法庭修缮内容:调解室因老化狭小,改造38平方米;诉讼服务大厅因钢骨架老化,拆除更换62平方米;地板砖空鼓脱落,拆除铺设85平方米;改造诉讼服务窗口3个;电路老化维修543平方米。
(三)蒲缥法庭修缮内容:三楼阳台防水层开裂,铲除更换95平方米;诉讼服务大厅因钢骨架老化,拆除更换66平方米;门窗老化脱落,拆除更换32平方米;改造诉讼服务窗口3个;外墙石漆起皮脱落,铲除更换455平方米;地板砖空鼓脱落,拆除铺设78平方米。
(四)潞江法庭修缮内容:二楼阳台防水层开裂,铲除更换95平方米;诉讼服务大厅门窗老化脱落,拆除更换31平方米;水电路老化更换365平方米;改造诉讼服务窗口3个;诉讼服务大厅因钢骨架老化,拆除更换68平方米;办公楼内墙开裂起皮,铲除更换780平方米;地板砖空鼓脱落,拆除铺设75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19万元;其他费8.43万元,预备费5.3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云南省法院系统办案业务用房维修改造资金。
七、项目建设年限:2022年。
八、相关要求
接文后,请据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建设程序,组织好项目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