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们《关于隆阳区第一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隆发改社会〔2021〕212号)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400米跑道(含11人制足球场)运动场1块,面积15700平方米。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64.9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35.03万元。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请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