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发〔2021〕10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市级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迁建项目(二期)。
二、项目法人: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法人代表:杨吉生(校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一幢,建筑面积2052.76平方米;新建三层框架结构宿舍楼一幢,建筑面积1296.36平方米;新建一层框架结构食堂一幢,建筑面积37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24.88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222万元,资金来源为施甸县多渠道筹集。
七、项目建设期:预计2021年8月开工,2022年7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