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基层无线电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工信发〔2021〕19号)收悉。随着无线电技术的不断发展,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非法行为的现象日益严重。非法发射呈现了使用频段升高、移动性高等趋势,导致我市现有移动监测设备已无法满足移动监测需求。因此,需更新移动监测设备来提升我市移动监测能力,从而更好地完成重点区域、特殊领域的应急无线电管理工作任务。经研究,原则同意更新保山市移动监测设备,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基层无线电监管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人代表:刘志胡。
三、建设地点:保山市。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6套手持式监测设备。手持监测设备包括主机、天馈系统及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全额补助。
六、建设年限:7个月。
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早日发挥项目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