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90428-0049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9-04-28
  • 文号
  • 保咨询审〔2019〕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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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湾水电站库区珠街乡金宝村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受项目业主的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咨询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小湾水电站库区珠街乡金宝村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 进行了审查,并在隆阳区召开了《可研报告》评审会。参加会议的 单位有保山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报告编制单位和相关专家(名单附后)。会议由咨询中心主持,评审会按照程序听取了编制单位的简要汇报,随后,各位专家以及相关单位领导对《可研报告》提出了审查和修改意见,并展开了积极地讨论。会后,编制单位依据各位专家和领导的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了 修改、完善,并交由咨询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复审,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珠街彝族乡地处昌宁县东北部,位于大理州永平县、巍山县、漾濞县和临沧市凤庆县交界处,全乡国土面积281 平方千米,辖岔 河、庆美、珠街、子堂、金宝、黑马、比此、谷满、羊街 9 个村和 从岗社区,共 137个村民小组,2018 年共有人口 4745 户14155 人,其中:农业人口13435 人,占94.9%;彝族、苗族、傈僳族等少数 民族 13135 人,占全乡总人口的92.8%。金宝村,属于山区。距离 乡(镇)政府 35.00 公里,国土面积 17.60平方公里,海拔 1735.00 米,年平均气温 17.12℃,年降水量760.00 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核桃等农作物。有耕地2199.00 亩,其中人均耕地2.24 亩; 有林地21082.50 亩。2018 年全村有农户392 户,有乡村人口 1167 人,其中农业人口 639人,劳动力712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 642人。由于道路基础差,交通不便;人畜饮水困难,水利设施老 化;农业基础薄弱,抵御自然能力低;产业单一,人均耕地少。项 目的实施是完善金宝村移民区基础设施发展的需要,是金宝村移民群众提高生产能力的需要,是解决移民就业的需要。所以项目的建 设必要而迫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小湾水电站库区珠街乡金宝村综合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单位: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3项目主管部门:保山市移搬迁安置办公室

2.4项目建设地点:昌宁县珠街乡金宝村

2.5建设性质:新建

2.6建设总工期:2019 年7 月—2019 年 11月(5 个月)

 2.7建设规模及内容

(1)主体工程:项目规划占地 976.5平方米(约1.465 亩);总建筑面积为 451.56 平方米,其中:新建 1 栋 3 层框架结构综合 服务用房 451.56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 150.52平方米。

(2)附属工程:场地土石方开挖1195.79立方米,室外地坪硬 化540平方米(12厘米厚砂砾石基层+15厘米厚C30混凝土面层), 挡土墙(路肩墙)240立方米,砖砌铁艺围墙120米(墙高2米),太 阳能路灯3盏,绿化面积180平方米,绿化停车场铺装80平方米,铁 艺大门1扇(门总宽4.0米,高2.4米);砖砌排水沟40米,砖砌排 水盖板沟15米,Ⅰ型浆砌石排水沟60米;供电线路(WDZ-YJV-1KV-4X10)40米,强电手孔井1座;移民标志碑1块。 

三、建设条件同意《可研报告》中地理位置、移民居住现状和公共设施现状、 基础设施现状、产业发展现状、工程地质条件、周边交通及社会条 件,基本满足建设条件。

四、工程建设方案

4.1建筑方案

4.1.1平面设计

一层设1 间值班室、4 间业务用房、楼梯;

二层设5 间业务用房、楼梯;

三层设3 间业务用房、1 间资料室、1 间图书室、楼梯。 4.1.2 剖面设计主体为地上 3 层,建筑高度为 10.35m,室内外高差 0.45m, 1层层高为 3.3m,2 层层高均为 3.3m,3 层层高为3.3m。 4.1.3竖向交通设计每层设 1 部敞开式疏散楼梯,其中主楼梯梯段宽度不低于 1.2m,踏步宽度不低于 0.27m,高度不高于 0.15m。主楼梯的平台 深度不低于 1.2米。楼梯的位置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门的开启不应影响疏散。

4.2结构方案

4.2.1基本参数

(1)该项目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场地土 类别为Ⅱ类,特征周期为 0.45S。基本风压 0.30Kn/m2,地面粗 糙度为 B 类。结构设计按国家《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进行抗 震设计。

(2)本工程地下部份及室外露天构件的钢筋混凝土环境类别 为二 a 类, 其余均为一类。

(3)设计使用期限:50 年。

(4)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5)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丙类。

(6)场地类别:Ⅱ类。

(7)建筑结构抗震等级:三级。

(8)基础设计等级:丙级。

4.2.2楼、屋面荷载标准值

活荷载(永久荷载按实际情况取值)业务用房:2.0kN/m2走道:2.5kN/m2 楼梯:3.5kN/m2不上人屋面:0.5kN/m2

4.3给排水方案

水源:给水水源为安置区内自来水管网,从供水干管引入,管径 DN65。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供水 管道入口处水压不小于 0.25Mpa。主管道进水口加设管道过滤器。 本工程排水系统采用生活排水与雨水分流制排水。设计重现期: P=3a,设计降雨历时:t = t1 + mt2 ,m=2,地面集水时间:t = 10 min,地面综合径流系数:取Ψ=0.65。

4.4电气方案

4.4.1用电负荷

应急疏散照明电源为二类负荷,其余负荷均属三类负荷。公建用电负荷量,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进行负荷计算,按 “w/m2”指标估算用电功率(kw)。照明负荷按40W/平方米进行计算,建筑面积为451.56平方米, 需要系数:0.85,总负荷为 Pe=15.35KW。

4.4.2供电电源

由集镇电网直接引入一路 380/220 伏低压电源。

4.4.3供配电系统

低压配电系统电压采用220V/380V。本工程拟由室外集镇供电网引入低压供电回路,采用 YJV型铜芯电力电缆引至建筑首层的总 配电箱。

五、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

5.1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噪声以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 固废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5.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依据环境保护标准,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齐全,措施得当,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考虑,从环境角度考虑,项 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轻微,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本工程投资规模不大,施工过程中对居住环境、植物生长和水 土流失方面的影响较小,设计中无需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和方案。建 议施工完工后,在植被破坏区域进行草皮护坡等简单植物工程处 理。

评审认为:项目建成后,各种污染物、源,已有相应处理措施,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六、节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 年 10月 28 日修订通过;相关行业的节能设计规范、规定、导则;该项目本着成熟可靠、先 进合理的原则,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消耗,积极采用各种措施,以 期获得良好的节能效果。同意采取的建筑节能、电气节能、节水措 施方案,基本合理。

七、投资估算

7.1估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162.25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44.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7 万元,预备费3.18 万元。 

7.2资金筹措

该项目资金为申请 2017 年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162.25 万元。

八、项目实施管理

为保证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由昌宁县移民局领导,珠街乡人民政府组织并实施,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珠街乡人民政府镇长担任组长,由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项目的选项、规划、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九、结论

1、本项目《可研报告》建设内容属实际需要,建议校核意见及前后文本内容。拟建设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合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项目建设条件成熟,方案基本合理可行。

2、《可研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满足规范要求,工程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基本同意通过评审。

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

2019 年 4 月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