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腾冲市清水中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腾发改发〔2019〕10号)收悉。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五层(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教学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2020.65平方米;新建一层框架结构教学及辅助用房一幢,建筑面积 474.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95.63平方米。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 692.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97.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74.69万元,预备费 20.17万元。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腾冲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腾冲市住建局指导和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 4月 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