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们《关于上报腾冲市固东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腾发改发〔2018〕9号)收悉。经市级组织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腾冲市固东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新建五层框 架结构教学及辅助用房一幢,建筑面积 5400平方米。
二、同意概算总投资 1090.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011.95万元,占 92.78%;工程建设其它费 50.99万元,占 4.67%;预备费 27.81万元,占 2.55%。
三、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 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 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腾冲市发改局要会同腾冲市住建局指导和督促行业主管 部门及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 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 2月 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