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70821-0063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8-21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2017〕587 号
  • 浏览量
  • 31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腾冲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

目初步设计的请示》(腾发改发〔2017〕73 号)收悉。经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的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 安装管理系统 1 套、动态监测系统 25 套、安防监控系统 300 个点位、应急救援和指挥调度系统 1 套、防雷装置 2 套、景区互动展示系统 1 套、游客量实时监测与信息发布系统 1 套;设置标识标 牌 105 组。概算总投资 123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478万元。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腾冲市发改局要会同腾冲市住建局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年 8 月 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