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昌宁县珠街乡中心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昌发改社会〔2017〕14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 。经研究,原则同意《昌宁县珠街乡中心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珠街乡中心完小运动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昌宁县教育局;法人代表:鲁开发(局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昌宁县珠街乡中心完小校内。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00米环形跑道1个,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新建5人制足球场1块,建筑面积2470平方米; 新建篮球场1块,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4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12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28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2017年6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