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请〔2016〕591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施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法人代表:王开洪(局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环西路以西。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建室外地掷球场4块、金属球场1块、门球场2块;新建消防水泵房、公厕319平方米;及配套建设道路、活动场、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及设备购置。总建筑面积1919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2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专项补助2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32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2017年4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