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社会〔2016〕73 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旅发委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 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旅游富民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旅游富民工程建 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法人代表:郑亮明(局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陵县龙山镇横山村。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二层框架结构游客接待中心一幢,建筑面积205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村庄环境整治、以及应急救援及安防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125 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25万元。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2016年6月开工,2016年12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