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保山市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社会〔2016〕71 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旅发委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 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保山市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龙陵抗日战争纪念馆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法人代表:郑亮明(局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
四、项目建设性质:恢复。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修缮驻龙日军司令部 720 平方米,架设供水管道 2 千米,道路硬化 2 千米,安装消防设施 1 套、安防系统 1 套、导览系统 1 套, 架设供电线路 1.5 千米,安装照明灯具 300 盏等。
(二)修缮日军军政班本部 600 平方米;实施地基处理 800 平方米,恢复庭院块石硬化 150 平方米,修建围墙 160 米及大门 1 座;新建排水渠道 100 米,架设供水管道 0.5 千米;安装消防设施 1 套,安 防系统 1 套,导览系统 1 套,架设供电线路 1 千米,安装照明灯具 200 盏等。
(三)修缮日伪县政府 520 平方米;恢复庭院块石硬化 120 平方 米,修建围墙 200 米及大门 1 座;新建排水渠道 120 米,架设供水管道 0.5 千米,安装消防设施 1 套,安防系统 1 套,导览系统 1 套,架设供电线路 3 千米,安装照明灯具 200 盏等。
(四)完善董家沟日军慰安所供水管道 0.2 千米,安装消防设施 1 套、安防系统 1 套及导览系统 1 套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2000 万元;申请中央预 算内投资 1600 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400 万元。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 2016 年 7 月开工,2017 年 7 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