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60627-00689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06-27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2016〕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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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宁县卡斯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昌宁县卡斯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昌发改社会〔2016〕10 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昌宁县卡斯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卡斯镇敬老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刘成林(镇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昌宁县卡斯镇。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2650 平方米;新建二层框架结构食堂一幢,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5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200 平方米, 内设床位 100 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700 万元。资金来 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440 万元(含设备 50 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260 万元。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 2016 年 7 月开工,2016 年 12 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