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投资〔2016〕48 号)收悉。根据保山市委《常委会议纪要》(9)精神,为完善青阳片区教育基础设施,切实改善隆阳区第八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满足办学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晓(董事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青阳片区。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约 62 亩,总建筑面积 19300 平方米,其中:教学楼 6600 平方米,综合楼 3300 平方米, 食堂 1800 平方米,宿舍 6000 平方米,运动场 160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匡算总投资 7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2016年10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
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地质勘察、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施工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再申报列入年度基建计划。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