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60620-0069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06-20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2016〕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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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投资〔2016〕48 号)收悉。根据保山市委《常委会议纪要》(9)精神,为完善青阳片区教育基础设施,切实改善隆阳区第八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满足办学需要和可持续发展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实施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第八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晓(董事长)。

三、项目建设地点:青阳片区。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约 62 亩,总建筑面积 19300 平方米,其中:教学楼 6600 平方米,综合楼 3300 平方米, 食堂 1800 平方米,宿舍 6000 平方米,运动场 1600 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匡算总投资 7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项目工期计划:预计2016年10月开工,2017年12月完工。 

接文后,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地质勘察、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施工设计、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再申报列入年度基建计划。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