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请〔2016〕35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 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 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 法人代表:颜正勇(院长)。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由旺中心卫生院院内。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住院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垃圾暂存间3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30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6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325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2016年7月开工,2017年6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