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60616-007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06-16
  • 文号
  • 保发改农经〔2016〕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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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隆阳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水务局: 

《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隆阳区水务局关于上报隆阳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 农经〔2016〕200号)收悉。我委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为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隆阳区水务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板桥镇、辛街乡、西邑乡等10个乡镇,54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隆阳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共选取了24条小流域,总面积为397.68平方公里。按工程类型划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3条小流域,面积为12.17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5条小流域,面积为179.22平方公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6条小流域,面积为206.29平方公里。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22031.15万元,其中: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投资4627.77万元,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投资12376.24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4720.45万元,其它费用306.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2016 年-2020年

七、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抓紧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发挥其经济社会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