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施甸县木老元等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施发改请〔2016〕34 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经研究,原则同意《施甸县木老元等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 法人代表:杨银华(院长)。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木老元卫生院院内。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垃圾暂存间 28 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 30 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25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200 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50 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 2016 年 7 月开工,2017 年 2 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二、施甸县摆榔卫生院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摆榔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施甸县摆榔卫生院;法人代表:罗朝虎(院长)。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摆榔卫生院院内。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四层框架结构医技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垃圾暂存间 28 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 30 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 300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240 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 60 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 2016 年 7 月开工,2017 年 2 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