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隆阳区老营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隆发改社会〔2016〕252 号)收悉。经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审查,认为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基本达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深度要求,项目建设方案规模适度,功能布局合理。 经研究,原则同意《隆阳区老营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隆阳区老营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隆阳区老营卫生院; 法人代表:郑学军(院长)。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隆阳区老营卫生院院内。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框架结构住院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垃圾暂存间 21 平方米,污水处理设施32立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地方配套及自筹50万元。
七、项目建设工期:预计2016年7月开工,2017年3月完工。
八、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环保标准要求。
接文后,请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同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24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