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片区开发水毁工程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施发改地区〔2014〕11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县按照专家评审要求修改完善的实施方案,并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片区开发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二、项目主管单位:施甸县发展和改革改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施甸县万兴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万兴乡万兴村。
五、项目建设工期:计划2015年10月开工,2015年12月完工。
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进村主干道109米(下挡墙路基加固支砌2处47米,上挡墙坡体加固支砌4处62米),毛石混凝土浇筑排水沟5处454米。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预算总投资19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国家和省资金补助。
八、项目效益:项目建成后,因洪水受损的进村主干道109米、排水沟454米得到全面修复,受损道路得以通畅,安全隐患得以排除,8个自然村共1483人直接从中受益。同时,参加项目建设的当地群众可从中获取劳务报酬2万元以上,项目效益明显。
接文后,请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操作,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并做好劳务报酬的兑付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工。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