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60426-00770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04-26
  • 文号
  • 保发改社会〔2016〕1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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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保山市中医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市中医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保卫计发〔2016〕79 号)收悉。 经市住建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保山市中医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认为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的深度要求,总体布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建筑功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采用的技术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原则同意通过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山市中医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及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15771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5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693万元。

二、在下阶段施工图设计中,请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进行施工设计,并依据初步设计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请你委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及时开工建设,尽早完成项目建设并发挥效益。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4 月 26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