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水务局: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昌宁县水务局关于上报昌宁县磨刀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昌发改农经〔2016〕6号)收悉。我委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认为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达到本阶段规程、规范的深度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昌宁县磨刀河水库工程。工程建设任务主要是解决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本阶段初拟建规模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131.5万立米,兴利库容82.4万立方米。水库建成后,可解决鸡飞镇扁木河两岸三个村民委员会(扁木、二母龙、邑等)0.17 万人、0.77 万头牲畜的人畜饮用水及 0.97 万亩耕地灌溉用水问题。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拦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隧洞、灌溉渠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中:拦河坝拟定为粘土心墙坝,坝高52米,坝长147.22米,坝顶宽6米;导流输水隧洞布置于右岸山体内,采用钢筋砼结构,由进口段、闸前有压段、闸室段、闸后无压段、出口陡坡段、消力池组成,隧洞全长347.51米;溢洪道布置于主坝右坝肩,由进口引渠段、控制段、过度渐变、第一泄槽段、第二泄槽段、消能段组成,全长332.27米;水库灌溉渠全长13.4公里,设计流量为0.33~0.21立方米/秒。工程施工总工期按26个月控制。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0019.9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7641.98 万元,水保部分投资 299.74万元,环境部分投资32.07 万元,水库移民征地部分投资 1104.22万元。资金筹措为申请省级补助50%,市县自筹50%。
四、有关要求: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地勘工作,优化设计,对各项指标等进行认真复核。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初步设计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报批工作。初步设计阶段请认真研究本阶段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前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山市水利局
201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