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
来文上报的《关于上报施甸县2015年第二批糖料核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施发改发〔2016〕118号 )收悉。经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改善项目区糖料核心基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区域糖料蔗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食糖安全。
三、建设地点:施甸县旧城乡
四、项目主管和组织实施单位:项目建设工作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项目县人民政府对工程负总责,县发展改革局和县农业局为项目主管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组织实施。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糖料蔗核心基地23667亩,平均单产达4.5吨/亩。建设机耕道路1条,长11638米;建设及修复旧城二号大沟主干渠41192米;配套田间排灌 渠3条,长5420米;蓄水池4件,蓄水200立方米。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项目预算总投资16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0万元 ,其他资金213万元。
七、建设年限:1年
八、接文后,请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抓紧工程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
请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四制”,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及投资,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发挥效益。工程实施结束,请及 时整编资料上报我委组织验收。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