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3-0/20160318-0081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其他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6-03-18
  • 文号
  • 保发改投资〔2016〕233号
  • 浏览量
  • 33
  • 主题词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中心城区东城大道(北七路—龙泉路)综合管廊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保山中心城市东城大道(北七路—龙泉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保昌水司〔2016〕26 号)文件收悉。为加快保山中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同意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保山东城大道(北七路—龙泉路)综合管廊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东城大道(北七路—龙泉路)综合管廊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梁晓。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东城大道(北七路-龙泉路)2.4 米×2.4 米支线综合管廊,全长 4140 米。建设内容:土建工程,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防灾报警及消防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21261.71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建设年限:2016 年。

接文后,请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