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岭岗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工贸发〔2016〕31号)文件及可研报告收悉。2016年3月1日我委委托保山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可研报告进行了审查 ,根据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保山工贸园区长岭岗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继勇。
三、建设地点:隆阳区辛街乡长岭岗片区长盛路以东、长岭路以北、木地板条厂以南。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地上6层框架结构的公共租赁住房2栋(④ 栋、⑤栋),总建筑面积8240.28平方米,共240套(其中2016年实施216套,提前实施24套)。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6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补助及企业自筹。
六、项目建设年限:2016年。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