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地灾指办〔2026〕10号
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的通知》,保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6年8月3日16时启动保山市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请按照《保山市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保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隐患风险巡查排查、转移避险和闭环管理、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等防御响应应对工作。防御响应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每日21时前将本日工作开展情况及灾(险)情情况报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保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