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第五条“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保政发﹝2024﹞5号)作出如下调整:
一、将《保山市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7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保山中心城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3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顺延至2025年。
三、将《保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附件:保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1 | 2024年保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调整全市高中学费住宿费 | 市发展改革委 |
3 | 保山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4 | 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补充方案 | 市教育体育局 |
5 | 保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隆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6 | 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龙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腾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施甸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7 | 保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8 | 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 市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