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8735799-9/20250227-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公开目录
  • 县(市、区)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 文号
  • 隆政发〔2025〕3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各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目录中所列行政处罚权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由区执法局行使,原实施主体不再实施,已经赋权乡镇(街道)行使的,由有关乡镇(街道)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由区执法局行使。


附件: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

(以下无正文)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52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