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扩大内需,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新形势”、“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精准施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24年3月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2024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要点》提出“坚持租购并举,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需求”。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政策调研过程中发现,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群众的住房需求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租房问题的需求愈发强烈,希望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基本住房消费作用,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切实减轻租房资金压力。
二、目标任务
坚定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及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更好地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的实际需求,帮助更多的职工群众实现“住有所居”。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额度
租房提取额度调整前已婚缴存人1,080元/月·户,单身缴存人720元/月·户;调整后已婚缴存人1,350元/月·户,单身缴存人900元/月·户。2024年全年最高提取金额,已婚缴存人不超过14,310(1,080×7+1,350×5)元,单身缴存人不超过9,540(720×7+900×5)元。
例如:已婚无房缴存人张某,2024年已经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2,960元,额度调整后张某还可以同一提取原因再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350(14,310-12,960)元。
单身无房缴存人王某,2024年已经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5,300元,额度调整后王某还可以同一提取原因再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4,240(9,540-5,300)元。
(二)执行时间
自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四、涉及范围
在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满3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房缴存人。
五、执行标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267-2017)、《保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六、注意事项
(一)多子女家庭政策支持
按照《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及贷款额度的通知》(保公积金﹝2024﹞4 号)执行。生育二孩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30%,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上浮50%。上浮后:
已婚缴存人生育二孩家庭最高提取额度为1,755元/月·户,2024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8,603(1,404×7+1,755×5)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2,025元/月·户,2024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21,465(1,620×7+2,025×5)元。
单身缴存人生育二孩家庭最高提取额度为1,170元/月·户,2024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2,402(936×7+1,170×5)元;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1,350元/月·户,2024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4,310(1,080×7+1,350×5)元。
(二)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
按照《保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服务我市“兴滇惠才卡”持有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事项的通知》(保公积金﹝2024﹞5 号)执行。无房缴存人持服务保山“兴滇惠才卡”的可按年、季度或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金额上限为3,000元,年提取金额上限为36,000元。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与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七、关键词诠释
无房缴存人:是指本人及配偶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例如:已婚缴存人张某,住房公积金缴存在隆阳区,张某及妻子李某名下在隆阳区均没有住房,李某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施甸县,施甸县有1套住房登记在李某名下,张某属无房缴存人,李某不属于无房缴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