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信访局,市行政学院、市侨办: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家金 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睿 任市能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章 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坤芹 免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肖志华 免去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 俊 免去市能源局副局长职务;
陈玉杰 免去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