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关于部分场馆设施公开招租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场馆设施全民健身阵地作用,提高场馆设施管理运营保障能力,开展好全民健身、老年体育、体育培训,增进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率和综合效益,决定对保山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部分场馆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二、招租标的:保山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网球场、羽毛球馆、乒乓球馆、三楼操舞室。
三、竞标底价和竞标方式
(一)竞标底价:6万元/年。
(二)竞标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择承租方。通过审查的竞租人进入最后竞租环节,最终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决定承租方。
四、租赁期限及相关限制条款
(一)租赁合同为两年;
(二)租赁合同的限制性条款:
(1)在场馆租赁期间内如遇国家需要或政策调整的情况,造成提前收回租赁场馆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终止租赁合同,并承诺不追究出租方法律、经济等任何责任。
(2)在做好老年人日常健身活动场馆保障前提下(每天早上8:00-12:00承租场馆免费对老年人开放),对承租场馆运营。
(3)负责管理维护好承租场馆,做好场馆日常保洁工作,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4)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场馆用途和增设场馆设施。
(5)服从招租方关于场馆管理的合理化要求(如遇招租方使用承租场馆必须无条件提供)。
(6)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自行投资装修、改造部分,租赁期满合同终止后,按照“来时修、去时留”的原则,招租方一律不予经济补偿。
五、场馆用途及要求
(一)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在承租场馆内从事与体育无关的经营活动。
(二)承租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承租场馆进行改扩建、出租、转让、抵押,如出现破坏原有的租赁环境等情况,招租方有权解除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体育专业知识和场馆管理经验;
(三)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七、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7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竞租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
保山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保山市隆阳区象山小区85号),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15184808077 0875-2213798。
八、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1.竞租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征信记录。
3.竞租人填报的租赁金额(包含总价和各类场所的单价),格式自拟。
4.场馆管理运营方案。
(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9日 15时00分,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的不予接收,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后不再退回。
(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山市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二楼办公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小区85号)
九、竞租办法及签订合同
1.竞租办法: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租方对所有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填报的租赁金额进行唱标,竞租人确认后进行签字确认。
注:实际递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竞租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启封谈判响应文件,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终止,招租方将重新组织公开招租工作。
(2)唱标结束后,招租方评审小组对所有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评审的竞租人将获得谈判资格,谈判采用评审小组与竞租人单一独立的方式开展。
注:实际通过评审的竞租人不足三家的,本次公开招租活动终止,招租方将重新组织公开招租工作。
(3)谈判结束后,将按照最终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承租候选人,最终报价最高的与招租方确认合同内容后签订场馆租赁合同。
注:若最终最高的承租候选人不与招租方签订场馆租赁合同,招租方有权与报价次高的承租候选人协商签订场馆租赁合同。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