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精神,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隆阳区2022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初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小升初”)。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城区24所小学毕业生共2460名,初中录取学校11所,分别为: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保山市民族中学、保山市第六中学、曙光学校、智源初级中学、瑞积中学、天立学校、汉营中学、保山市田家炳中学。各学校相关招生方式为:
(一)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实行划片移交+双向选择录取。
(二)曙光学校、智源初级中学、瑞积中学、天立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三)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实行双向选择+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录取。
(四)保山市民族中学、保山市第六中学老城区兜底录取。
(五)汉营中学、保山市田家炳中学实行片区内移交。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隆阳区2022年小升初工作顺利推进,特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体育局局长为副组长,隆阳区招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城区各中小学(含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初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体育局招考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政策
(一)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录取
1. 移交工作
(1)河图中心学校行政区域内小学毕业生、永盛中心大堡子小学毕业生,由所属中心学校组织移交工作。
(2)工作地点在东城区的区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子女小升初移交工作,由保山一中青阳初级中学组织查验有关证明。
(3)青阳片区购房户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2.双向选择录取
由学校根据下达招生指标数制定本校双向选择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和录取名单报区教体局招考办,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实行双向选择+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录取。
1. 双向选择录取
由学校根据下达招生指标数制定本校双向选择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和录取名单报区教体局招考办,同时向社会公布。
2. 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录取
凡未被双向选择录取的老城区小学毕业生根据意愿选择到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其中一所就读;当报名人数超指标数时启动电脑派位录取。
(三)保山市民族中学、保山市第六中学老城区兜底录取
凡未被移交、双向选择录取的老城区小学毕业生根据意愿由保山市民族中学、保山市第六中学兜底录取。
(四)保山市田家炳中学、汉营中学招生
保山市田家炳中学、汉营中学实行片区内移交;永昌中心学校、青华中心学校负责将未录取小学毕业生就近移交到田家炳中学;兰城中心学校负责将未录取小学毕业生就近移交到汉营中学。
四、招生说明
(一)城区初中招生学校分四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保山一中青阳中学整体移交;第二批次保山一中青阳中学、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保山民族中学、保山市第六中学双向选择录取及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第三批次隆阳区第一中学、保山市第八中学电脑派位录取;第四批次保山民族中学、保山市第六中学老城区学生兜底录取。
(二)进城务工子女、外地返回隆阳城区人员子女安排到招生指标数未完成的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子女须提供务工单位半年银行打印银行工资流水原件或者半年隆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打印原件(打印时间截止招生前倒推半年)等,外地返回隆阳城区子女提供相关入学资料(房产证、户口簿)等。
(三)非老城区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或选择到录取招生指标数未完成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城区初中招生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升入到父母一方所在学校就读,不占下达指标数。
(五)对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参照《中共隆阳区委关于隆阳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隆发执行。
(六)一经录取不得随意变更学校及转学,区教育体育局严格按照学校录取名册注册学籍。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纪律严格参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招生办法》(隆政发〔2014〕10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录取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按相关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本方案由隆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城区中学招生指标数
2.2022年隆阳城区小升初招生报名志愿卡
隆阳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3日
附件【640.jpg】
附件【微信图片_20220728111738.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