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701000
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幼儿园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社会提供学龄前儿童保育和教育服务;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受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保山市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锁定省市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抓住党建核心,增强发展动力;抓紧教学根本,提高育人水平;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后勤保障,提升服务能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抓牢各项事业,搞好协调发展。
1.切实增强党建引领发展能力
一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做好空缺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学习宣传贯彻全国全省学前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幼儿园思想平台、队伍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四是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为抓手,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党政同责,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分工负责,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
3.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做到联防联控,协同防范。
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校医、保健教师及各处室负责人员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增强防控意识,做好疫情防控。
4.切实抓实教育教学中心工作。
一是加强教学内涵建设。以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为抓手,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专业、课程和教研工作及送教下乡工作。
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和人事管理工作建设。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对现有师资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提升专兼职教师的理论与实践技能;进一步规范考核,修订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办法,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组建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是加强科教研学术建设。不断对新老教师进行各种专业培训。
6.切实做好各类保障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物资采购等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行食堂“6T”达标管理;推进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
二是加强安全维稳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值班、巡逻;开展应急演练,加大安全防范力度;杜绝校园周边和校内各种暴恐、安全事件的发生;巩固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启动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建设党建示范点,创建幼儿红色文化。
7.切实统筹好其它工作。
继续抓好财务、对外交流、工会、保密、老干、精准扶贫、信息化校园和档案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保教中心、德育安全处、总务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幼儿园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7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度收入合计1784097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40972.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84194.20元,增长16.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84194.20元,增长16.94%;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收入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2960942.48元,具体包括单位人员变动、正常调资增薪、编外人员经费支出纳入其他工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2833398.25元,公用经费127544.23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376748.28元,具体包括:(1)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支出增加30000.00元;(2)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增加55000.00元;(3)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元;(4)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91511.84元;(5)功能室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增加792027.44元;(6)非税收入返还支出减少343564.16元;(7)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3573.40元;(8)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上级补助经费减少150.00元;(9)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00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度支出合计17840972.69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8830.57元,占总支出的83.57%;项目支出2932142.12元,占总支出的16.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84194.20元,增长16.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60942.48元,增长24.78%;项目支出减少376748.28元,下降11.3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收入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2960942.48元,具体包括单位人员变动、正常调资增薪、编外人员经费支出纳入其他工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2833398.25元,公用经费127544.23元;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376748.28元,具体包括:(1)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支出增加30000.00元;(2)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增加55000.00元;(3)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元;(4)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91511.84元;(5)功能室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增加792027.44元;(6)非税收入返还支出减少343564.16元;(7)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3573.40元;(8)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上级补助经费减少150.00元;(9)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008000.00元。(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幼儿园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08830.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78958.24元,占基本支出的95.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9872.33元,占基本支出的4.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32142.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60000.00元,主要用于有效落实省委人才政策要求,激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向享受高层次人才(含首席技师)特殊生活补贴人员1人,发放高层次人才(含首席技师)特殊生活补贴。
2.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聘用公益岗位人员补贴,扩大社会就业面,增加困难人员就业率。
3.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4.2022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69049.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选拔的教学名师正常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组织不少于1次以上的集中培训或研修访学。
5.2023年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92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选拔的教学名师正常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组织不少于1次以上的集中培训或研修访学。
6.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功能室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792027.44元,主要用于单位功能室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
7.2022年-2023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园长培训基地补助资金287937.27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及改善培训基地幼儿园基础设施条件,配备玩教具、图书、幼儿生活设施设备开支等。
8.其他运转—非税收入安排的办学能力提升经费1638878.41元,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及教师培训、零星维修、设备购置等各项支出,保障学前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40972.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2584194.20元,增长16.94%,收入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增加2960942.48元,具体包括单位人员变动、正常调资增薪、编外人员经费支出纳入其他工资支出增加人员经费2833398.25元,公用经费127544.23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376748.28元,具体包括:(1)高层次人才特殊生活补贴专项资金支出增加30000.00元;(2)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增加55000.00元;(3)云南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励专项资金增加10000.00元;(4)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91511.84元;(5)功能室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专项资金增加792027.44元;(6)非税收入返还支出减少343564.16元;(7)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3573.40元;(8)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上级补助经费减少150.00元;(9)临聘人员经费减少1008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组织事务支出60000.00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16632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1%。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支出15166322.02元,其中:学前教育15087273.02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79049.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000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543873.93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1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4132.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7941.61元;就业补助55000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500.00元;抚恤11136.00元,其中:死亡抚恤1113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7337.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7337.74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46135.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9241.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960.6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73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303.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303.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补充年初预算数)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年初未预算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单位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本年度未发生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年度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认真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本年度未发生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幼儿园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保山市幼儿园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保山市幼儿园资产总额8641947.76元,其中:流动资产853866.69元,固定资产7760575.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7505.4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383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415.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37项,账面原值171463.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7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73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73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