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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7-2/20240929-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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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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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级教育单位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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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901000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发〔2019〕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设立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为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主要职能是:组织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承担主管部门赋予的备战省运会金牌和人才输送的目标任务,进行田径、射击、体操、排球、篮球、举重、游泳等运动项目的科学选材,后备人才的培养、训练及相关体育技术咨询和培训,做好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菁英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国家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奥林匹克田径单项竞走项目、中长跑项目、云南省中长跑、竞走省级预备队项目,云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等项目的管理和后备人才选拔训练,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体育苗子;为全市大型集会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训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023年,体校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通过职工例会、班子会、“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第一议题”、专题学习等各类政治理论学习80余次,提升了体校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为高原特色体育强市建设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二是党建引领德育工作。以党建工作引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深、落细、落实,以党建促德育,以德育促成长,将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深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党员到运动队上思政课及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共计72课时,主动协助教练员对运动员进行思想教育及日常管理,提升运动队管理工作,训练效率得到提高。三是按要求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按照工委部署,扎实开展规定书目的学习、“学习身边榜样”“为民办实事”“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发展献一策”等主题实践活动并取得实效。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校党政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三重一大”决策和议事等制度,认真执行党员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抓实师德师风、反兴奋剂与赛风赛纪工作。截至目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学习23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班子会8次,开展警示教育5次,开展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专题教育活动2次。五是守好意识形态阵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分析研判,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大力强化正面宣传。通过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等活动,积极传递党的声音,培养体校教职工、运动员爱党爱国意识,引导树立一心向党,赤心报国责任感。六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宣传作用,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在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表简讯18篇,其中,被保山新闻、保山发布等市级微信公众号转载9篇,工作成效被云南省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推广1次。使得体校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绩被社会广为知晓。

2.注重科学管理,训练工作扎实开展。针对训练工作存在的短板,学校及训练部门从有利于科学训练的原则入手,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一是恢复中断多年的早操。在解决训练时间不足问题的同时培养了教练员、运动员吃苦耐劳的精神。二是加强对教练员坐班和训练的巡查力度。督促教练员在训练计划的制定和完成上力求精益求精,进而提高训练质量。三是加大了训练计划的检查力度。每月不定时检查训练计划不少于2次,并对完成效果进行评价,提升了训练教案制定的水平。四是加强训练过程监控。年内实施训练大纲考核2次、身体素质测试1次、组织参赛和冬训计划汇报2次。对训练过程进行了有效监控,针对不足及时做出调整,确保高质量的训练。五是完善运动员技术档案建立。认真采集运动员身体形态、生理机能、大纲考核、比赛成绩等指标,并进行细致分析,对运动员训练进行全面管理,为下一步的训练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为科学训练提供有力保障。六是基地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被国家体育总局命名为“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参加国家田径单项后备人才基地训练营2次;组织召开中长跑、竞走基地建设工作会议2次;参加云南省呈贡训练基地举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营暨高原耐力对抗赛运动员选拔”。

3.大赛成绩和人才效益斐然。截至目前,体校运动员(含输送)参加国际、国内各级比赛共获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4枚。其中,吴洪娇参加2023年亚洲室内田径锦标赛获女子800米冠军;龙正银参加2023年全国竞走大奖赛获男子青年组10公里竞走冠军;尹智凯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田径比赛获校园组男子5000米竞走项目冠军。参加省级比赛共获金牌10枚,银牌16枚,铜牌11枚。运动员达健将2人次,一级17人次,二级21人次。向上级训练部门输送试训、集训运动员19人。完成训练大纲考核1次,优秀率15%、达标率98.7%(下半年训练大纲考核预计12月底至1月初开始)。通过“选星计划”到全市各县区共计91所中小学招生,登记、测试2130名,试训674人,进队集训120人,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人才储备工作较好完成。

4.体教融合引领“五育并举”。一是积极探索推进体校“实体化”办学和“市队校建”工作。完成《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实体化办学考察报告》;配合竞少科和各级学校完成“市队校建”运动员考核工作。二是持续加强与联办学校合作。与联办学校同步完成学生文化成绩质量检测和分析,并建立运动员文化学习激励机制,对成绩优异及进步明显的同学给予表彰,并利用宣传栏及晚集队进行通报表扬,通过以树榜样的形式来促进运动员文化学习。三是强化“学风建设”。抓实班主任队伍管理,每月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压实班主任在教育阵地的骨干作用;以“五个严抓”抓实教学日常管理。四是开足开齐音乐、美术、劳动教育课程,确保“五育并举”落到实处。五是推进体校初中文化课教师考核机制。对体校文化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来保证教学质量,改变文化课教师对体校学生的文化教育重视程度,从而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2023年,40人参加中考,最高分633.7分,600分以上3人、500分以上9人,成绩创新高有亮点。高考一本上线13人,一本率50%,一本人数和一本率均创历史新高,其中两人被北京体育大学录取。

5.时刻绷紧“安全弦”。学校建立健全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中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工作的网络机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齐抓共管,为全校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全年完善10项安全管理制度和16项应急预案、进行安全提醒6次,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2次、开展2次校园安全问题调查问卷、完成各类安全材料上报20次、完成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销号24项、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4次、组织实施了2次防震减灾演练,1次反恐防暴演练,1次夜间消防应急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弹检查8次,校园安全检查4次,反恐防暴5次。

6.后勤保障促备战。学校建立完善后勤保障体系,科学统筹经费,全力保障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的备战工作。一是“保营养”。加大对食堂的监管力度,从“6T”管理、食品安全、膳食搭配等入手,充分保障运动员吃饱、吃好、吃科学。二是“保训练”。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结合运动队训练实际,在训练器材、参赛服装、外出集训、参赛等方面科学论证,充分保障,提升运动队战斗力。三是“保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要求完成保山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污水、雨水改造工程;完成射箭场改造;修缮完善安全隐患点24项;更换灭火器20个,维修学生宿舍、食堂电路10次,修缮教室各项设备教具若干,更换水龙头、球阀若干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训练处、安全处、德育教务处、总务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14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4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6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7415626.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5460.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6.02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55042.96元,下降20.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54826.39元,下降20.0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00216.57元,下降99.83%。主要原因是:

1.2023年9月新招录5名教练员,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等收入随之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度收入增加203978.28元,以及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2人,导致2023年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费用增加515095.20元。

2.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2574282.46元,原因为2023年足球、排球、篮球三大队伍进校,运动员人数较去年减少110人左右,导致年底运动员伙食费较上年减少1113114.07元,外出集训、参赛费用较上年减少350547.21元;2023年体校组织比赛的次数较上年减少,经费也较上年减少698737.2元;2023年外聘教练员减少5人,劳务费较上年减少388482.46元。

3.其他收入减少100216.57元,原因为2022年保山市乡村振兴局拨入2022年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项目资金(篮球培训经费)100000.00元,税务局返还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66.02元,相比较上年的382.59元减少216.5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7577222.78元。其中:基本支出3496376.61元,占总支出的46.14%;项目支出4080846.17元,占总支出的53.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减少2023678.86元,下降21.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19073.48元,增长25.89%;项目支出减少2742752.34元,下降40.2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19073.48元,原因为2023年9月新招录5名教练员,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等收入随之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度收入增加203978.28元,以及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2人,导致2023年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费用增加515095.20元。

2.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2742752.34元,原因为2023年足球、排球、篮球三大队伍进校,运动员人数较去年减少110人左右,导致年底运动员伙食费较上年减少1113114.07元,外出集训、参赛费用较上年减少350547.21元;2023年体校组织比赛的次数较上年减少,经费也较上年减少698737.2元;2023年外聘教练员减少5人,劳务费较上年减少388482.46元;2022年保山市乡村振兴局拨入2022年闵行区对口帮扶保山项目资金(篮球培训经费)100000.00元;税务局返还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66.02元,相比较上年的382.59元减少216.5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96376.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83502.59元,占基本支出的96.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874.02元,占基本支出的3.23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5994.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0846.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根据保财教〔2023〕11号文件下达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运动员伙食补助经费689000.00元,支出689000.00元。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同颁发的第15号令为保障体校260名在训运动员文化教育、教学提供每人每日不低于20元的伙食标准,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体校食堂食材配送质量的安全监管,落实了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同颁发的第15号令计划,对持续开展运动员文化教育以及日常训练工作提供了保障,确保运动员有足够的营养备战参加全省运动会。

2.根据保财教〔2023〕11号文件下达其他运转—场馆维修经费20000.00元,支出20000.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充分释放用足用好公共文体资源,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培养市民健康向上的生活乐趣,积极响应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该非税收入返还后全部用于训练场馆的修缮及水电费的支出,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体育场馆使用效益,提高了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3.根据保财教〔2023〕11号文件下达保山市少体校足球菁英计划及运动员教学训练保障经费425100.00,支出161762.37元。主要工作任务是为保障体校260名在训运动员购置训练器材、支付外聘教练员劳务费以及日常训练的办公费等支出,通过项目实施,持续开展运动员文化教育以及日常训练工作,保障了训练质量,对全面推动我省体育事业进步,加强优秀项目优秀运动员的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4.根据保财综〔2023〕17号文件下达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补助、年度服装经费1564300.00元,支出529588.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根据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同颁发的第15号令 为保障保障体校260名在训运动员文化教育、教学保障,少体校学生、教练员伙食标准每人每日不低于20元,训练服装每人每年500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体校食堂食材配送质量的安全监管以及每年为运动员采购训练鞋服,落实了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同颁发的第15号令计划,持续开展运动员文化教育以及日常训练工作,保障了训练质量,确保运动员有足够的营养备战参加全省运动会。

5.根据保财综〔2023〕17号文件下达外聘教练员劳务经费593300.00元,支出582480.86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发放体校保安、宿管、食堂人员、外聘教练员工资,以保障保障体校260名在训运动员文化教育、教学训练的日常运转,保证学校的运行、安全。

6.根据保财综〔2023〕17号文件下达年度参赛、集训、交流比赛经费800000.00元,支出392753.53.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保障青少年锦标赛保山市代表团青少年组参赛期间的交通费、途中伙食补助费、食宿费、运动员保险费、体检费以及购买参赛服装等费用,对促进全市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影响。并为国家和省级优秀运动队培养高水平后备人才,全面提升全市竞技体育实力。截至2023年底,体校运动员(含输送)参加国际、国内各级比赛共获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4枚。其中,吴洪娇参加2023年亚洲室内田径锦标赛获女子800米冠军;龙正银参加2023年全国竞走大奖赛获男子青年组10公里竞走冠军;尹智凯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田径比赛获校园组男子5000米竞走项目冠军。参加省级比赛共获金牌10枚,银牌16枚,铜牌11枚。运动员达健将2人次,一级17人次,二级21人次。向上级训练部门输送试训、集训运动员19人。完成训练大纲考核1次,优秀率15%、达标率98.7%(下半年训练大纲考核预计12月底至1月初开始)。通过“选星计划”到全市各县区共计91所中小学招生,登记、测试2130名,试训674人,进队集训120人,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人才储备工作较好完成。

7.根据保财综〔2023〕17文件下达2023年训练器材购置、训练场馆修缮经费724200.00元,支出687020.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保障260名在训运动员日常训练专用器材的购置以及训练场馆的修缮等费用,以保障运动员进行竞技体育专项训练。保障体校每年向各大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为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并代表保山市、隆阳区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对全面推动我省体育事业进步,加强优秀项目优秀运动员的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8.根据保财综〔2023〕17号文件下达少体校运动员保险经费68200.00元,支出42336.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为260名在训运动员缴纳保险费用,以保障日常训练的安全。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推动我省体育事业进步,加强优秀项目优秀运动员的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根据保财综〔2023〕17号文件下达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市级分成)经费400000.00,支出296059.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保障中长跑、竞走运动员伙食费200000.00元;购置专用训练设备200000.00元,项目执行率74.01%。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人才的培养与输送,对持续开展运动员文化教育以及日常训练工作提供了保障,对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确保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的运动员有足够的营养备战参加全省运动会。

10.根据保财教〔2023〕1号文件下达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150000.00元,支出150000.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保障中长跑、竞走运动员购置训练用鞋服以及训练器材,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运动员的训练、学习,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让我校的运动员更好的备战以及参加云南省省运会。

11.根据保财教〔2023〕1号文件下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99722.38元,支出99722.38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发挥“云南省体育后备人才项目经费”的作用。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的训练、学习,对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让我校的运动员更好的备战以及参加云南省省运会。

12.根据保财教〔2023〕1号文件下达青少年体育活动(省对下体彩公益金)项目经费124005.00元,支出124005.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奔跑吧  少年”赛事活动,通过举办此赛事活动,加强了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了体育后备人才,对促进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明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以及打造高原特色体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13.根据保财教〔2023〕1号文件下达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专项经费138743.14元,支出138743.14元。主要工作任务是资助开展体育活动、赛事支出78766.00元;维修(护)费30000.00元;专用材料费20000.00元;外聘教练员劳务费9977.14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明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以及打造高原特色体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14.根据保财教〔2023〕59号文件下达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专项经费500000.00元,支出113481.62.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资助开展体育活动、外出参赛费用共计42057.50元;运动员伙食费补助71424.12元。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省级预备队田径耐力性项目运动员的训练、学习,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田径耐力性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让我校的运动员更好的备战以及参加云南省省运会。

15.根据保财教〔2023〕59号文件下达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819700.00元,支出53692.27元。主要工作任务是资助开展体育活动、训练器材设施支出46403.77元,运动员外出参赛费7288.50元。通过项目实施发挥“云南省体育后备人才项目经费”的作用。保障市少体校运动员的训练、学习,对运动员提供科学,优质的伙食,代表保山市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向各大中专院校培养体育专业人才及向社会各界培养体育骨干。进一步推动我市竞技体育的发展,让我校的运动员更好的备战以及参加云南省省运会。

16.根据保财教〔2023〕127号文件下达青训中心建设专项经费200000.00元,支出202.00元。主要工作任务是资助开展维修(护)费202.00元,通过项目实施加强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明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以及打造高原特色体育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537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50%。与上年相比增加363994.07元,增长9.48%,主要原因是

1.2023年9月新招录5名教练员,工资福利支出、养老保险等收入随之增加,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度收入增加203978.28元,以及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2人,导致2023年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费用增加515095.20元。

2.2023年支出项目经费709000.00元,较上年1064462.00减少355462.00元,主要是2023年临聘人员项目经费不再列入项目,而是将其归类为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8006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2%。主要用于体育支出3180069.85元,其中:群众体育支出3180069.8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58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保险支出786580.44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3364.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0.76元;死亡抚恤金515095.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284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846.32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127504.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7541.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8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88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9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元,支出决算为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500.00元,决算为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到体校检查、交流工作次数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60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66.00元,下降6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66.00元,下降69.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到体校检查、交流工作次数减少,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66.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楚雄技师学院运动体育系田径、射击等项目一行14人到校进行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资产总额1609090.48元,其中,流动资产585166.83元,固定资产1023923.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4497.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553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5项,账面原值1512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681平方米,账面原值5576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4238.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93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41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930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9308.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5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