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4〕32号)精神,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体育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保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体育局。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教育体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地方教材。
4.指导教育督导工作,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综合督导评估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园)水平,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订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
6.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办法,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和支持。
7.指导除高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中职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和发展民办教育。
10.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学校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工、青、妇及统战工作。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的立项和管理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学校安全稳定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省、全市性综合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
15.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6.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7.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市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德育与健康工作科、基础教育科、劳动教育与美育工作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科、发展规划与基建科、计划财务科、安全稳定科、群众体育与体育产业科、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科、教育督导科。
所属单位11个,分别是:
1.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
2.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
3.保山市关爱学校;
4.保山市幼儿园;
5.保山市青少年业余体校;
6.保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保山市社会体育指导和棋牌管理中心;
8.保山市智源小学;
9.保山市智源初级中学;
10.保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未独立编制预算);
11.保山教育研究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市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三年有起色”的基础上,全面建设“保有优教”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奋力开创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1.持续推进党政重视。一是优先谋划。聚焦保山教育从“好上学”转向“上好学”的主要矛盾,多听取学校、老师、家长、学生和社会的意见,加强教育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全面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努力建设更多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二是优先保障。千方百计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全力保障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师培训、教育科研等经费投入。三是优先推动。推动“保有优教”体系建设,把懂教育的专家、办教育的大家、抓教育的行家请进来指导,到先进地区多学习多借鉴。坚持市、县、校三级联动,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共同谋、一起干,步调一致抓落实,齐心协力谋发展。
2.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一是聚焦“保有优教”深化改革。紧扣“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性问题,持续推进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发展体系、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支撑体系、科学有效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充满生机活力的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努力建设融合开放、活力多样的边疆教育新生态,力争到2028年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多样特色、中职教育升学就业双升、高等教育凸显应用创新、终身教育全域立体的目标。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紧紧围绕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重点领域,因地、因时、因校、因师、因生制宜,制定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统筹推进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全国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等建设,推动保山教育改革走在全省前列。逐步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大力推行校长竞争上岗、公开比选、交流任职、能上能下等制度,不断优化校长队伍结构,真正让懂业务、会管理、有经验的人才走上校长岗位。三是聚焦普惠普及深化改革。坚持普及和普惠双向发力,推动改薄培优,促进均衡普惠,持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确保2028年前完成五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持续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力争2028年全域通过国家级验收。抓实高中阶段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创新结对帮扶、集团化办学方式,孵化一批优质高中学校,全力提升市域高中教育质量。
3.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一是盘活教师资源。促进教师合理交流流动,解决教师学科结构不均衡的问题。制定全市教师职称晋升细则,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体美教师配齐配专率达80%,城区小学专职科学教师配备率不低于60%。二是优化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整合优质培训资源,实施教师培训“小学期”制度,深入实施“三线五级”融通式教师梯次培训培养。组织各学段专任教师学科竞赛活动,提高教师岗位创新能力和技能水平。三是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创新教育宣传形式,充分报道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创新育人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教师权益保障。
4.持续推进教育管理。一是强引领。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持续抓好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成果巩固提升,扎实开展学校党支部筑垒行动,促进全市教育领域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一体联动、一体推进、一体发展。二是固根本。突出示范引领,在全市开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大调研,举办课堂教学“大比拼”,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突出常态督导,健全局长、校长、年级组长、学科教师定期听课评课制度,促进教学质量提升。三是减负担。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开展,把时间和精力还给教师,让他们静下心来研究教学、备课充电、提升能力。
5.持续推进立德树人。德育上,持续深化“五环思政”育人模式,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学生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听党话、跟党走。智育上,以学生为中心,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积极探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发展潜能,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跨学科解决问题的能力。体育上,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实实在在开齐上足体育课,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美育上,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开足上好美育课程,让学生在美育熏陶中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尚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劳育上,通过日常家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来全面加强,让学生在具体实践中体悟劳动乐趣,感知劳动精神,磨炼精神意志。健全家庭教育体系,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强化家长尤其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家长的监护和教育主体责任,切实把孩子教育好,让他们健康成长。
6.持续推进关爱保护。一是抓实安全工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教育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扎实抓好防溺水、防侵害、防欺凌等工作,努力营造阳光安全、家长放心的校园环境。二是抓实心理健康。坚持“预防为主、多方协同、科学干预、全程关注”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教育、珍爱生命教育和感恩励志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自立自强、自我调节、自我保护的意识,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三是抓实关心关爱。持续关心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做到政府救助“应兜尽兜”、教育保障“应保尽保”、学校寄宿“应住尽住”、社会救助“应助尽助”、村级服务站“应建尽建”,为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完善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形成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369,662.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17,062.2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152,6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157,552.75元,同比下降12.37%。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080,490.75元,一是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考试、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支出的收费成本补偿收入减少1,407,800元;二是保山市2024年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减少300,000元;三是保山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经费减少400,000元;四是高完中(幼儿园)晋级升等奖补资金减少700,000元。
2.单位资金收入减少77,062元,主要为2025年预算上级补助收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17,062.25元,其中:本年收入22,217,062.2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217,062.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3,080,490.75元,同比下降12.18%。主要原因是:
1.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考试、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支出的收费成本补偿收入减少1,407,800元;
2.保山市2024年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减少300,000元;
3.保山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经费减少400,000元;
4.高完中(幼儿园)晋级升等奖补资金减少7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69,662.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17,062.25元,其中:基本支出6,874,6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9,600元,同比下降6.9%,主要原因是:一是2025年预算在职职工减少1人,核定人员工资、年人均公务费和工会经费等减少;二是2025年单位严控临聘人员管理,临聘人员经费减少220,000元;项目支出15,342,462.25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70,890.75元,同比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
1.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考试、维持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支出的收费成本补偿收入减少1,407,800元;
2.保山市2024年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减少300,000元;
3.保山市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升级改造经费减少400,000元;
4.高完中(幼儿园)晋级升等奖补资金减少7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50101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211,9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公用支出;
2050102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2024年度教师节系列活动支出;
2050199教育支出—教育管理事务—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800,0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支出;
2059999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经费项目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5,3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8,4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1,104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和已故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40,5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退休大病医疗和离休医疗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74,1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公务员医保及退休公务员医保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400元,主要用于市教育体育局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300245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441,358.25元,主要用于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包括市级分担城乡义教公用经费、义教生活补助,学前、普通高中和中职业教育学生资助,义教薄改能力提升项目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机制项目,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师培养计划,“美丽中国”项目教师生活费补助,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等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300245 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441,358.25元,主要用于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包括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支出38,700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支出1,379,300元,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支出1,908,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支出148,500元,高中免学费支出48,800元,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支出63,800元,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89,100元,中职免学费支出83,500元,“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脱贫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交通费补助支出100,000.00,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支出770,000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机制项目支出320,000元,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师培养计划支出320,000元,“美丽中国”项目教师生活费补助支出432,000元,保山市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支出1,500,000元,高完中(幼儿园)晋级升等奖补支出1,600,000元,各县区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支出639,658.25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7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398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9,0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0.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000元,较上年减少800元,下降2.6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厉行节约等规定,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确保持续有效压缩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市局机关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照教育部“各级招生考试经费,应由各级财政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以及国家教育考试实行“以考养考”的精神,我局主要工作事项之一为承办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考试收费纳入市级财政统筹后70%重新返还我局,2025年预计考试经费非税收入返还4,840,000元,其中:3,870,000元重点用于保障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考点的相关建设及弥补办公经费不足;640,000元返还县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230,000元用于临聘人员经费;100,000元用于教育督导评估。
2.市局机关教师节系列活动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保发〔2021〕14号)精神及中央、省市关于年度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相关要求,拟于2025年第41个教师节之际召开一次教育工作会,总结年度工作、分析存在困难、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形成重视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格局。举办一次教师节庆祝大会,,围绕教师节主题,系统展示教育战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取得的进展成效,集中展示广大教师爱党爱国、仁爱奉献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开展对学校、教职工慰问工作。实施通过打造“张桂梅思政大讲堂—保山分课堂”,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讲座活动,坚持把初心践行在立德树人上,把分课堂开在红色沃土上,不断创新分课堂建设模式,打造出具有边疆、民族、山区特色的保山思政教育品牌。
3.市局机关毕业季艺术展演活动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5年组织开展初中高中毕业生才艺展演活动,科技艺术节暨艺术实践活动,逐步完善校外展演体系,加强全市美育工作。
4.市局机关教育督导评估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2025年度计划完成120人以上市政府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专家业务培训,完成全市幼儿园总数25%比例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力争完成3所一级三等以上普通高完中晋级升等督导评估,3所一级三等以上幼儿园晋级升等督导评估,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重视普通高完中和学前教育,提升我市普通高完中和幼儿园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力争完成5所以上省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完成五县(市、区)2023年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促使问题有效解决;力争被督导评估对象满意度达到80%。
5.市局机关职称评审业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和全市高级教师评审及中专讲师评审所需工作经费须由本级财政保障,2024年—2028年预算1,250,000元,弥补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缺口。
6.市局机关保山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考入本省地方高校学生,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中央与地方各负担50%。地方负担部分,省、州(市)、县(市、区)、高校按4:2:2:2比例分担。市级分担10%。通过按照支付市级风险补偿金,保障2024年办理高校学生生源地(不含腾冲)贷款人数18400人,发放贷款248,000,000元;其中省内高校学生申请办理15700人,发放贷款230,000,000元。确保90%以上群众知晓明白政策,贫困大学生实现100%应贷尽贷。
7.各县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市级分担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免除义务教育在校生学费,按小学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特教6000元/生·年;寄宿学生再增加3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分担承担的方式筹集,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8号)精神,省级承担资金自2019年开始由省市县三级共同分担,其中市级分担0.6%。补助资金按照《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保财教〔2017〕321号)的规定用于保障学校2025年度日常运转公用支出,促进义务教育实施发展。
8.各县区义务教育保障资金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按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学校,用于以银行卡或饭卡的形式发放给受资助学生,2025年预计资助困难学生约11万人。
9.各县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3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资金,市级承担0.6%配套实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通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5年预计资助普通高中困难学生约11050人。
10.各县区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学杂费,中央按11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市级需按0.6%分担实施。通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5年预计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原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学杂费7619人。
11.各县区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5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困难学生生活费,2020年起市级按照3%配套实施。通过生活费补助的实施,有效提升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5年预计资助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约893人。
12.各县区中职国家助学金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3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资金,市级承担0.6%配套实施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通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5年计划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困难学生约10000人。
13.各县区中职免学费补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测算安排资金,市级承担0.6%配套免除中职学生学费。通过免学费资助的实施,有效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学习积极性,极大促进了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2025年计划免除中职学生学费约15000人。
14.各县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市级分担经费,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入园率,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按300元/生·年的标准,市级配套0.6%,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资助,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儿童。2025年计划资助学前教育困难儿童22000人。
15.各县区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交通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市级配套实施“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按照上一年度到上海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到校报到并正式入学就学学生,人均给予一次性交通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2000元/人。2025年预计资助“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约50人。
16.各县市区保山市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经费,绩效目标:从2019年起,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3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2025年教师节前,在全市组织遴选3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进行奖励(已被省级表彰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成长为人民教育家。合计需奖励性经费1,500,000元。
17.各县市区“美丽中国”项目支教教师市级分担生活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根据《“美丽中国”支教项目合作协议书(2021—2024)》和《“美丽中国”支教项目合作协议书(2024—2029)》,为美丽中国支教项目保山支教教师提供生活津贴与必要生活保障,使支教教师能够在保山安心开展支教工作,促进保山教育发展。2025年计划补助“美丽中国”支教项目教师60人生活费津贴市级资金432,000元。
18.各县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及优师培养计划市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按照《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云教师〔2017〕4号)、《云南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进一步加大云南省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2021年开始实施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培养。
19.各县区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市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中小学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安全防范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2025年计划继续投入市级配套资金400,000元,用于补助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
20.各县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市级配套经费,绩效目标:《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2021—2025年)项目规划资金控制额度的通知》下达我市2021—2025年地方分担资金共19,720,000元,按照市级分担20%的比例测算,市级共需配套承担394万元,其中2021—2023年已配套2,414,400元,市级还需配套分担1,525,600元。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资金(省对下)的通知》(保财教〔2024〕106号)分配方案,市级2024年应配套762,000元纳入2025年预算安排,因2025年为本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2021—2025年)项目收官年,建议将剩余2025年应配套资金763,600元一次配套到位,经测算,2025年申请项目预算资金共1,525,600元(2024年762,000元、2025年763,600元)。
21.各县市区高完中(幼儿园)晋级升等奖补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保发〔2021〕14号),为推动优质高中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提质扩容。从2022年起,对新晋升为一级一等、二等、三等高中的学校分别给予2,000,000元、1,000,000元、500,000元的晋级升级奖补经费,对新晋升为一级一等、二等、三等幼儿园的学校分别给予300,000元、200,000元、100,000元晋级升级奖补经费。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云南省一级高完中(幼儿园)、保山市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的通知》(保政教督办〔2022〕21号),计划2025年对2023年晋级升等学校15所奖励1,600,000元。用于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22.各县区教育发展事务支出项目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按照教育部“各级招生考试经费,应由各级财政在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以及国家教育考试实行“以考养考”的精神,我局主要工作事项之一为承办各项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考试收费纳入市级财政统筹后70%重新返还我局,2025年预计考试经费非税收入返还4,840,000元,其中:3,870,000元重点用于保障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考点的相关建设及弥补办公经费不足;640,000返还县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230,000元用于临聘人员经费;100,000元用于教育督导评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8,500元,较上年减少40,200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预算在职职工减少2人,核定年人均公务费、工会经费等减少;二是按照预算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的预算编制理念,大力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三是部分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预算由相应项目支出中申报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40,161,911.96元,其中,流动资产1,699,803.95元,固定资产8,206,001.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208,398.44元,无形资产39,708.51元,其他资产8,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6,134.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36,931.4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