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关爱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4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4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4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319.65 |
一、基本支出 |
305.71 |
经费拨款 |
305.71 |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215.37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82 |
|
罚没收入安排 |
1、公务费 |
11.8 |
|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13.94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 |
二、政府性基金 |
3、福利费 |
0.16 |
|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4、职教工会费 |
7.54 |
|
四、下级配套 |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0.32 |
|
五、单位自筹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68.52 |
|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
1、离、退休费 |
32.40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2、助学金 |
35.98 |
|
3、独生子女费 |
0.14 |
||
二、项目支出 |
13.94 |
||
1、改善办学条件 |
13.94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319.6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19.65 |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4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
财政全供养人数 |
非编制人员数 |
实有在校学生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
实有人数合计 |
在职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
小计 |
行政 |
事业 |
工勤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遗补 |
||||
市关爱学校 |
67 |
59 |
48 |
11 |
8 |
8 |
257 |
1 |
保山市关爱学校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关爱学校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保山市关爱学校在编实有人数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59人,退休人员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9.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经费拨款305.71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3.94万元。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71万元,项目支出13.9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7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15.37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教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职称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82万元
其中:公务费1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福利费0.16万元、职教工会费7.5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32万元;
核定标准:(1)公务费。事业单位核定每人年均2000元核定;(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事业单位核定每车年均2万元;(3)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月均2.2元;(4)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52万元
其中:退休费32.40万元、独生子女费0.14万元,助学金35.98万元;
核定标准:(1)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职称核定到人;(2)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注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3)助学金核定每生年均1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改善办学条件、弥补公用经费不足13.94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来源,房屋租金7.94万元,按摩店收入6.00万元,以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改善办学条件13.94万元。
保山市关爱学校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