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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7-2-11_B/2016-0511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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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级教育单位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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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部门预算

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6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6年基本信息表

表三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

第二部分 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教育局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59.46

一、基本支出

174.46

经费拨款

241.46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98.98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77

罚没收入安排

1、公务费(其中财政拨款5.42)

23.42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18.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0

二、政府性基金

3、福利费

0.05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职教工会费

3.94

四、下级配套

5、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36

五、单位自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5.71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1、离、退休费

45.66

七、上级补助收入

2、助学金

3、遗属补助

4、独生子女费

0.05

二、项目支出

85.00

1、保山市农耕文化乡土教材专项经费

65.00

2、《保山教育》编撰、发行专项经费

8.00

3、新课改实验专项经费

7.00

4、云南省基础教育教师三项技能评比经费

5.00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259.46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259.46

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财政全供养人数

非编制人员数

实有在校学生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在职人员

离退休人员

小计

行政

事业

工勤

小计

离休

退休

遗补

市教育局

28

19

19

9

9

1

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经济分类明细表(表三)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项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合 计

85.00

保山市农耕文化乡土教材经费

65.00

205

01

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65.00

302

02

印刷费

65.00

新课改实验专项经费

7.00

205

01

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7.00

302

16

培训费

7.00

《保山教育》编撰、发行专项经费

8.00

205

01

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8.00

302

02

印刷费

8.00

云南省基础教育教师三项技能评比经费

5.00

205

01

99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5.00

302

16

培训费

5.00

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教研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保山市教研所主要职责是:检查督促教育方针和教学管理情况;研究并报告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状况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参与课程教材改革实验,按规定组织编写乡土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教育研究活动,帮助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组织和指导教改实验,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指导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组织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的科技、艺术、体育活动;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在授权范围内制定考核标准和组织命题,探索评价办法;参与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科学规划;管理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科研工作,指导学校课题研究。

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保山市教研所在编实有人数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9人,退休人员 9人;在编公务用车1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25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9.46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8.00万元。财政拨款中,经费拨款241.46万元,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18.00万元。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6万元,项目支出85.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4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98.98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77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支出11.7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公务费5.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福利费0.05万元、职教工会费3.94万元、退休公用经费 0.36万元;

核定标准:(1)公务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其余支出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事业单位财政经费核定每车年均2.00万元,其余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3)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每人月均2.2元;(4)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1万元

其中:退休费45.66万元、奖励金(独生子女费)0.05万元;

核定标准:(1)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2)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专项资金85.00万元。

1、保山市农耕文化乡土教材专项经费。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预算安排编印农耕文化乡土教材编撰发行费65万元。

2、《保山教育》编撰、发行经费8 .00万元。

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逐步提高全市教育质量,预算安排《保山教育》编撰、发行经费8.00万元。

3、新课改实验专项经费7.00万元。

为继续提高保山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对全是教师进行新课改实验培训经费7.00万元。

4、云南省基础教育教师三项教学技能评比专项经费5.00万元。

为继续抓好基础教育的发展,今年云南省教科院将组织中小学、幼儿园13个学科的教师技能评比费用5.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认真审批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力争做到从简节约;对公务用车使用维护严格跟踪管理,坚决做到应用即用,杜绝公务用车滥用造成的浪费。2016年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度支出持平,“三公”经费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1、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部门预算表

2、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3、保山市教研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