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度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保山市幼儿园的全部收支均反映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保山市幼儿园是直属保山市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幼儿园。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民主管理,依法办园,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热忱为家长服务。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保山市幼儿园的主要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深刻领悟《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注重内涵,彰显特色。紧紧围绕“让每一缕阳光更加灿烂”的办园核心理念,以“创新观念、塑造形象、打造和谐新团队;引领未来、服务孩子、构建精品幼儿园”为目标,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整体工作向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迈进。实现幼儿园跨越式发展,在教育改革中锤炼出自己的品牌和特色。
1、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幼儿园“一岗双责”;2、依法优质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申报中小学校舍建设示范学校;3、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优化基层党建工作水平;4、全面落实《指南》,促进孩子发展,完成2017年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验收;5、加强师资培训,提升教师素质,做好教师园本培训;6、开展结对帮扶,促进园际交流, 做实结对帮扶活动;7、彰显办园特色,提升服务形象,打造校园文化品牌。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编制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安排部署,我园在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市级财力情况,参照2016年的实际收支情况,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经认真分析、研究,测算编制完成我园2017年部门预算。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思路,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坚持深化改革,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坚持全面统筹,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和统筹使用各类收入,加强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坚持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努力降低事业成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坚持公开透明,细化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坚持讲求绩效,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工作重点:(一)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中期规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后约束力;(三)加强专项清理,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四)细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五)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实项目支出预算;(六)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七)健全统筹机制,加大资金统筹盘活力度;(八)积极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九)严格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保山市幼儿园预算在职人员编制68人,其中:事业编制68人。在职实有人数66人,其中:事业59人,工勤人员7人。纳入预算的在职人员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9.61万元,上年结转53.82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883.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29.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8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29.61万元(本级财力529.27万元,专项收入300.3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61万元,占总支出的93.9%,项目支出53.82万元,占总支出的6.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803.08万元,主要反映各类学前教育支出、“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0.35万元,主要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幼儿园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9.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05.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支出3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9%;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
2017年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总额883.43万元,较2016年预算703.04万元增加180.39万元,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为:
1、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根据中央及地方政策规定,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上调工资标准,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全部按增资后新标准测算。
3、2017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42.31万元,主要原因为自2016年11月起,全部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纳入社保管理,退休人员费用不再纳入本部门预算申报。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市幼儿园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申请上年结转资金53.82万元,其中:用于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资助支出2.35万元,用于南教学楼及环境改造支出51.47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2.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47万元。
2017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总额53.82万元,主要是2016年度项目支出结余资金预算安排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收支情况
我单位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认真审批公务接待次数及人数,公务接待力争做到从简节约。2017年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5万元,和上年度一样。
五、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六、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详见附件)
附件:一、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二、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三、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1: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2: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附件3:保山市幼儿园2017年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