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各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驻保高校、科研机构:
2019年,保山市科技计划工作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任务,坚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推动“工业聚集化、农业规模化、城市生态化、旅游品牌化”和打造“开放创新之城”为重点,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社会发展活力和水平的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为做好2019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工业聚集化研究方向。围绕水电硅材一体化、轻纺、大数据、信息产业、新型储能电池、铅锌冶炼节能环保关键技术研究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全力推进工业聚集化。
(二)农业规模化研究方向。围绕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八个重点产业的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科技专项,全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重点突出种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两个关键环节。
(三)生物医药产业研究方向。围绕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生物技术药等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科技专项。重点突出现代中药(民族药)、生物制药、化学制药、医疗器械、健康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四)社会发展领域研究方向。提高我市现代教育专业水平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大疾病、突发流行性传染疫病临床治疗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禁毒防艾、防灾减灾(地震、气象、地质、森林防火)、食品安全研究及应用示范;大气、水、土壤防治研究及应用示范;应用清洁生产、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在保山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率须低于70%(须附财务报表),优先支持已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进入各类科技园区的企业。
(三)优先支持2017年度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的企事业单位(国家统计局已公布),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编细编实项目资金预算,按科研项目分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企业申报项目的,匹配资金比例不低于1:1。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通知支持范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围绕研究方向联合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起始日期为2019年6月。目前承担有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且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2019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如下:
隆阳区 5项
腾冲市 3项
昌宁县 2项
施甸县 2项
龙陵县 3项
腾冲边合区 3项
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 2项
保山学院 8项(含自筹经费项目)
市直卫生医疗系统 9项(含自筹经费项目)
保山医专 6项(含自筹经费项目)
保山水长工业园区 2项
保山工贸园区 4项
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 2项
大连理工大学滇西产业研究院 2项
市直农业系统 3项
市直林业系统 2项
其它市直部门 每家可推荐1项
三、申报流程
(一)材料编写。项目申报按《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内容认真填写并附相关材料,一式6份(A4纸普通左侧装订连同电子文档一起报送,申请书格式可到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市科学技术局)下载,网址:http://www.baoshan.gov.cn。
(二)组织推荐。项目申报材料须经项目推荐部门(包括县(市、区)和园区、市直有关单位、驻保高校和科研机构等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完成有关签字、签章手续。
(三)材料报送
报送地址:隆阳区海棠路东段市救灾中心三楼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
受理时间:2018年9月27日8:00至2018年10月15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锐 蒋润辉 电话:0875—2207469
邮箱: 410888018@qq.com
附件: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