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70号)、《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保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科字〔2016〕32号)等要求,经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推荐、保山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形式审查、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组织专家组评审、保山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等环节,拟认定5个市级众创空间,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保山市三秋树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保山学院);
2.隆阳乡耕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保山市神飞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保山院派南红众创空间(运营主体:保山院派南红文化有限公司);
4.保山市海明科技众创空间(运营主体:施甸县海明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5.腾冲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电子商务孵化园众创空间(运营主体:腾冲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以上名单公示期自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26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其真实性由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0875-2207640
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0875-2207639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