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保山工贸园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应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
截至2019年底实施到期应验收项目和其他已到期但未验收项目(见附件1-3)。
二、具体安排
(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1.2019年7月以前实施到期应验收项目和其他已到期但未验收项目,8月16号前完成验收材料上报工作。
2.2019年8月至12月份实施到期项目,在项目执行期满后2个月内前完成验收材料上报工作。
(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2018年已实施到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请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验收材料收集规整,于8月16日前上报市科技局。
2.2019年实施到期的项目,在执行期满后1个月内前完成验收材料上报工作。
(三)2019年实施到期的上海市闵行区对口支援科技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准备好验收材料,等待验收通知。
(四)执行期未到的项目,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加强检查、督促和服务,确保执行期满后顺利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承担单位开展验收工作,按要求提交验收资料。
(二)逾期未验收项目的处置。逾期未验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列入审计署特派办及省审计厅对省科技计划项目整改要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督促项目单位抓紧申报项目验收材料。对逾期未验收的项目,请认真梳理汇总,提出处理意见、理由和依据,对发现存在问题无法验收的项目,必须及时向市科技局报送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主要包括正式请示文件(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过程及存在问题、处置意见建议)和其他相关材料,每个项目一个书面材料。逾期不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省科技厅将依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及《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在终止项目并收回省财政科技经费的同时,将相关责任主体纳入省科技厅科研诚信管理体系,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的资格。
(三)根据验收情况组织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四、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联系人:杨荣刚,联系电话:2207639
邮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东段市救灾中心三楼
邮 箱:874816799@qq.com
附件:1.2019年省级实施到期应验收和其他已到期未验收的项目统计表(部分)
3.2018年上海市闵行区对口支援科技项目统计表
4.2019年省级科技项目验收工作指导(压缩包)
5.保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指导(压缩包)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