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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6-5-/2022-012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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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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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各全会精神,把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科技发展新局面。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购买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丛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讨论、共同进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研讨大落实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局领导班子带头精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科技业务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四是以无纸化学法用法网络平台、“学习强国”APP和干部在线学习为学习阵地,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学,切实提高了科技队伍法治建设的能力素质和理论水平。

(二)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一是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组织协调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严格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局党组定期听取办公室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根据每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及时研究制定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普法工作计划、“七五”普法工作规划(2016—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等,明确了法治工作年度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认真总结每一次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图片以及内容丰富、主题明确、报道迅速、总结及时。实施了“七五”普法验收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顺利确保“七五”普法既定目标得以实现。

(三)实施科技创新相关法规制度

1.科技项目实施支撑有力。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全市财政科学技术支出40617万元,安排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和人才培养、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重点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经费1519万元,共获得国家和省科技项目资金支持2.06亿元。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共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15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98项。“6480万AH/年高性能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复杂难处理铅锌矿选冶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高品质工业硅绿色冶炼关键技术研发”“有机硅材料绿色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水电硅材料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Modal纤维纯纺及其混纺柔软光洁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项目,有力促进了全市工业聚集化发展;“心脉隆注射液药物经济学研究”“菲牛蛭人工养殖及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美洲大蠊饮片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紫皮石斛深加工关键技术的研发”“基于“异养-稀释-光诱导串联培养技术年产50吨雨生经球藻粉产业化示范”等项目,有力推动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昌宁红茶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集成”“普洱茶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核桃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3万吨粮食精深加工及特色系列面食品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云岭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及成果产业化”等项目实施,有效提升了产业科技水平、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做出了贡献。

2.创新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紧扣《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要求,新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火炬保山硅材料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等7个,新建云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连理工大学滇西产业研究院、省市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国家和省市众创空间、国家和省级星创天地、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云南省科技型农村经合组织、云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等152个。企业创新主体不断壮大,新增云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202户,累计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57户,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9.6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43.02亿元、利润17.89亿元,上缴税收8.94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0338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云南永昌铅锌公司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产业化示范企业,获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6个,认定市级重点新产品28个。

3.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以科技创新相关法规制度为纲,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信息库建设,共获科技部“三区”人才认定选派427人,位居全省前列;复杂难处理锌原料浸出净化技术创新团队、硅冶金创新团队、云南省柠檬产业化技术创新团队列入云南省技术创新团队培育,实现了我市“零”的突破;新增云南省技术创新人才9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436人、云南省科技辅导员20人;新增市级创新团队5个、市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创新人才50人,认定保山市农村科技辅导员1196人。科技人员积极开展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85项,技术合同登记165项、合同交易总额达到5.98亿元,主持完成和参与实施的“工业硅新型组合还原剂零木炭冶炼节能环保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腾冲有机高山乌龙茶生产方法”“心脉隆注射液二次开发、后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普洱茶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源于昆虫美洲大蠊的系列新药发现与创制及产业化示范”“高原山区重要中药材高品质种质创新及应用”等35个项目获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持续推动各类手机APP学法与办事,以运用“学习强国”APP、“云岭先锋”APP强化法律知识和法治案例学习,以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个人所得税”APP快捷办理个人事项,拓宽学法渠道,简化办事步骤,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方法。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了《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利用文化走廊、宣传栏、网站、《保山科技信息》期刊、微信群、QQ群等载体,实时更新法治理论知识和单位实践活动,转载关于依法治国重要文章和省科技厅重要动态,自上而下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三是开展集中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科技活动周”“4.26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系列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宪法学习座谈会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法治精神深入

人心;四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以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挂钩扶贫村等为契机,营造良好的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科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还需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还要进一步紧密,在深入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开展科技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学习培训。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定学习方案,对标对表,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知识学习,特别是科技创新工作法规制度知识更新,增强科技部门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度。制定好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解和时间进度,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继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便民行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制度,对涉及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科技行政决策事项,采取社会公示、座谈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科技创新相关法规制度落实。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着力优化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主体、搭建创新平台、培引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扩大科技开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推进保山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为全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宣传舆论氛围。持续在科技活动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各类活动中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升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