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0-01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3-2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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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关于创建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2019326日市局党委会议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生的讲话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平安建设相结合,助推“枫桥经验”本地化和平安细胞深度延伸,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平安工程。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平安和谐村寨(行政村)、社区创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创建工作,市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生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庆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市局社会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园区分局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社会治安管理支队,陈新光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公安局、园区分局参照市局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创建标准(十无)

(一)无越级群访案(事)件,或越级上访被上级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事)件;

(二)无重特大交通、火灾、危爆等安全生产事故;

(三)无命案;

(四)无影响恶劣的涉校园安全案(事)件;

(五)无涉枪涉爆恶性案(事)件;

(六)无黑恶势力;

(七)无漏管失控三非人员及涉恐重点人;

(八)无因黄赌毒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

(九)无因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不力引发的案(事)件;

(十)无恶意炒作舆情案(事)件

三、创建步骤

创建工作为期三年,时间:20181月至202012月,通过三年时间,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十无标准”创建一批平安和谐村寨、社区,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打下坚实的基层基础。

(一)2018年(201811日至20181231日)。

严格对照“十无标准”认真核实辖区内的村寨、社区,各县(市、区)公安局、园区分局于2019331日前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通过办公自动化报市局社会治安管理支队,415日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盖章后交到市局社会治安管理支队,经审核后,授“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匾牌。

(二)2019年(201911日至20191231日)。

充分发挥三保组织等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创建任务将纳入2019年度综合考评(具体任务数另行下达)。

(三)2020年(202011日至20201231日)。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实现辖区85%以上的村寨、社区达到平安和谐“十无标准”,以平安细胞深度延伸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平安根基,促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创建原则

创建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一年一评、有升有降”的原则,意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构建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已创建的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工作出现滑坡达不到“十无标准”的要实时取消“平安和谐村寨、社区”匾牌,工作得到巩固、连续三年达到“十无标准”的村寨、社区,公安机关应给予创建工作经费奖励,优秀的村寨、社区党支部推荐给各级党组织予以表彰。在创建过程中,各级公安机关要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观摩、组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创建成效。


附件:1. 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登记表

2. 平安和谐村寨(社区)申报表




保山市公安局

20193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