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0-0422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为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边境地区偷渡、走私、赌博、毒品、涉枪、涉恐、诈骗、逃犯等跨境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严密我市边境管控防线,切实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安全稳定,根据开展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向保山市公安机关举报本市范围内涉及“枪、恐、毒、赌、诈、私、逃”和妨害国边境管理(偷渡)等犯罪及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由保山市公安局予以奖励。

二、举报范围

聚焦跨境违法犯罪发生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紧盯网上网下各类涉及枪、恐、毒、赌、诈、私、逃和偷越国边境等跨境违法犯罪行为:

(一)组织、运送或介绍、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线索;

(二)私藏、走私、运输、贩卖、制售枪支弹药或者利用网络发布制售、走私、运输、贩卖枪支弹药实施违法犯罪线索;

(三)利用互联网传播暴恐音(视)频,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等犯罪线索;

(四)走私无合法来源进口货物经营行为(包括成品油、燃料油、白糖、木材、冻品、旧衣服、固体废物等)线索;

(五)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和走私毒品和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利用互联网、微信、QQ、手机等媒体平台和工具实施诈骗,向诈骗嫌疑人倒卖银行卡、手机卡,帮助电诈嫌疑人转账取现,为诈骗嫌疑人提供实施违法犯罪条件等线索;

(七)跨境开设赌场,组织运送他人赴境外参赌,通过互联网为境外赌场网上代理进行赌博,为境外赌场招拉赌客、洗钱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和公开缉捕在逃嫌疑人员线索;

(九)各类跨境违法犯罪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线索;

(十)其他类别跨境违法犯罪线索。

三、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跨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追究法律责任的,奖励300元至2万元人民币。

(二)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重大刑事案件奖励3000至2万元人民币。

(三)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奖励300至1000元人民币,重大、复杂的治安(行政)案件,奖励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

(四)举报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和公开缉捕的逃犯和嫌疑人,经查证属实抓获的奖励3000至2万元人民币。对部、省、市追捕缉拿在逃人员另有奖励的双重申报领取。

(五)对有较大影响的涉枪、涉毒、涉私、涉恐、涉赌、涉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且另有奖励执行标准依然执行的,符合条件可双重申报领取。

四、举报方式

(一)当面举报。举报人可到保山市公安局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市公安局东城办公区东楼3楼);

(二)电话举报。可拨打110或08752192110举报;

(三)短信举报。可编辑举报线索发送至12110;

(四)微信举报。可关注“保山警方”微信公众号,由“微警务”栏目发送举报线索;

(五)信函举报。举报信函可邮寄至保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注明“举报”字样。

五、举报奖励条件

举报跨境违法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如有证据材料,一并提供);

2.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侦破案件、缉捕在逃嫌疑人和逃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侦破跨境违法犯罪案件,成功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

保山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