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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0-2-16_A/2018-062302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
  • 发布日期
  • 2018-01-1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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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用她人身份信息14年,原因竟是......

女子冒用她人身份信息14年,原因竟是......

        近日,昌宁县公安局更戛派出所查处1起违反居民身份证户口管理规定案件,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为躲避计生罚款,竟然冒用其姑姑的身份信息14年。

        2018年1月6日,昌宁县更戛乡打瓦村村民马某某到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马某某有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嫌疑。民警依法将马某某口头传唤至更戛派出所办案区调查询问。经调查得知:该马某某为躲避计生罚款,从2004年开始一直冒用其姑姑马某的身份信息生活,并于2007年使用马某的身份信息向公安机关骗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使用至今。期间,马某某使用其姑姑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社保卡及购买车票。

        马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