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省外应届毕业生持迁移证、报到证迁入就业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办理材料 |
一、申请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
(二)户口迁移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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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业报到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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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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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要求: 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的,由就业单位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过期、遗失的,陈述情况后不查验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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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即办即取。实施机关:拟迁入地公安户政窗口。 |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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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拟迁入地公安户政窗口。 |
收费标准 |
无。 |